http://column.iresearch.cn/u/su_tong/archives/2007/1921.shtml
[ 2007-4-18 12:33:00 ]
我們經常要去跟客戶溝通:你為什麼要在網路花錢,錢花得值不值?
我們從教科書上找不到答案,這卻是整個網路產業(網路廣告、網路行銷產業)都已在探索的方向。這裡圍繞此問題談談從實際工作以及與網站交流中摸索出的,個人認為還是較適合長遠發展的一套策略。
我們一般都是怎麼來說服客戶的?我們拿以下網路中很敏感和有亮點的東西來說明網路火了:韓寒早上5點鐘寫東西,01分就有人搶到首發;徐靜蕾作為產業第一博,大家都知道她的思想情緒在很邊緣的地方;超女如果沒有網路也沒有今天的影響力;美國週三晚上的電視劇我們週五就能夠看到了;甚至牽扯到政治、經濟的問題,我們發現在網路上有很廣泛的大眾溝通平台。
不過,客戶也會問我們:怎麼不覺得自己的品牌和產品在網上做得很火?什麼限制了它?是否網路產業還沒真正成熟?
註:韓寒,是賽車手的韓寒,也是暢銷小說長安亂的作者韓寒,首刷30萬本。
註:徐靜蕾(自稱老徐的女孩、藝人)。
註:產業第一博(博=博客=blog。流量全中國第一的意思)
業界常犯的錯誤
其實,新生事物出來時犯錯誤是難免的,我們中的很多人都在犯錯誤。錯誤大致總結如下三點:第一,廣大廣告主、代理公司、網路媒體經營者,現在都在完全地學習傳播媒體的做法,並沒真正發揮出網路本身的作用。可能廣告主的思路是:投中央台投黃金段,但是他們僅買這些廣告位是否真能發揮網路的作用呢?我們又該怎麼去做?這是很嚴重的錯誤。
第二,沒挖掘出網路真正有效的東西,因為我們在拿很窄的目光去審視新媒體的作用。產業裡最早做電子商務的廣告主倡導了一個方向:就是以點擊率、曝光成本、最終客戶的成交數作為衡量標準,並把它徹底變成了一個影響整個產業的標準。這對網路來講是不公平的。比如看電視報紙,沒有人只看一次廣告就購買產品,同樣地只點擊一次網路廣告就購買產品也是不會的。
第三,多數廣告媒體的認識存在誤解,認為電視還排第一位,平面其次,網路是最後。其實,4歲小朋友、80歲大爺的電視受眾除外,我們發現真正對購買產生影響的多數人都在上網。網路群體已突破1億關,而且他們既容易產生消費衝動,又具備主流消費能力。
比如做傳統廣告時,我們發現投北京或上海某個區的報紙,花100萬可能看不到效果在哪裡,但是同樣的花費投在網路上,卻可以明確看到吸引用戶和關注的數量。這就是廣告主心目中的落差或不匹配的狀態。
這三個錯誤會引發一個結果,就是大家認為網路價值只是吸引眼球的「注意力經濟」,並沒考慮深層的東西。其實,從傳統大眾傳播講需要吸引眼球,但是對互動傳播講吸引眼球只是第一步,下面還有我們最終想達到的東西。
互動網路的深奧問題
如果深刻剖析網路熱門事件的傳播過程:從傳播人開始,到受眾,再到結論,過程與傳統媒體一樣,不同的是,在輿論和訴求方面是網路的更多,更深入。網路為什麼火,就是這個原因。這是一個表面上看起來簡單,深究起來卻很深奧的事。
其實,我們可以把整個網路的傳播分成三個階段,第一階段是吸引眼球,第二是與網民進行深刻溝通,讓他們去沉澱和淘出一些有價值的東西,最終第三步是我們再提煉和總結出對客戶有幫助的東西,接著再回到第一步傳播人的位置。
大多數廣告主和代理公司,現在考慮的都是第一階段。認為向廣告主多要五十萬就是勝利了,而不會去想廣告投放後,怎樣去深究網路廣告的效果。(註:業務只想挖錢,挖到第一次,管他有沒效果或是後續影響力都無關緊要了嗎?by johs)
我們在Blog或社區裡做欄目,但是這只是剛剛開始,並沒有最終的總結。接著,我們還要考慮如何引導傳播過程而達到我們真正的目的。
廣告主現在最頭疼的事就是如何處理負面影響,是不是廣告摘了就達到效果了?其實很多負面消息,如果廣告主利用和引導得好,反過來對他們卻是一個幫助。應該做的不是僅把新聞摘掉,而是用正面的聲音把大家從錯誤的方向引導到正確的方向,現在這樣做的人還是很少。
說服廣告主的策略
回到開始的問題:如何回答廣告主?我們剖析一下每個環節。
第一階段我們跟客戶溝通的內容,大家都很熟悉;第二階段,現在已經有代理商甚至廣告主在下做。大家利用網路調查對受眾行為進行分析,研究交互傳播的機會,看能否有二次傳播的契機點出來。
比如中央台《焦點訪談》當天播完了就完了,沒有深入延續,但是在新浪或搜狐這個話題可能會延續一個月,這對廣告主和整個產業的影響也很大,這對廣告主和代理公司是一個課題。在解決這個課題上,我認為應該思考三個關鍵問題或嘗試。
(1)我們是否能建立多方面的反饋渠道,是否在內容上進行整合或深度溝通?
(2)在投放後的結果或過程中,能否對輿論和效果進行深度挖掘?如果回頭看原來的媒體策略存在的問題,與熱點之間有沒共通性,然後再做調整。等你做到一半,就會發現新的媒介手段,甚至想去創業。
(3)在下一步投放過程中,是否能把第一次在網民中產生的熱點作為下一次推廣的核心往下走?
如果真正能做到這三步,擴大客戶預算並不是一個難事。其實我們並不缺客戶,只是在與客戶溝通時能讓客戶理解更深的東西,客戶將更願意把東西給你。
互動傳播的螺旋效應
在網路上做傳播時,我們自己做了一個定律叫「互動傳播的螺旋效應」。就是我剛才講的三步:一是眼球工作一定要做;二是讓網民真正地去挖掘深度的東西,給你提示讓利用;三是找到真正能影響網民的點。
簡單地,很多廣告主以及媒體認為廣告是一個單向的推動作用,是強加給受眾的;我認為它更應該是一個雙向運轉的過程。我們期望的是在把信息推給客戶時,如何把螺旋真正地轉動。希望大家真正能玩轉網路,真正在廣告主和受眾之間搭起一個永動的螺旋。
(本文節選自2006年10月廣告節上的演講內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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